“你妈是你妈”“我是我” 大陆社区证明超百项

【新唐人2015年05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李楠综合报导)“证明你妈是你妈”不稀奇,在西安市碑林区一家社区居委会人员称,他们有198项工作,要开不少于100项的证明。其中不乏“证明你家有多少钱”、“证明残币不是自己破坏的”、“证明你没犯过罪”等等。

据大陆媒体报导,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社区,是一个普通的城市社区。然而,这里像国内任何一个城市社区一样,居民和居委会几乎每天都在遭遇着“证明难题”。

今年5月上旬,“西安媳妇”刘娟在补办丢失的湖南老家户口本时,被要求在目前居住地开具计生状况的证明后,才能进行补办。于是,她辗转西安市文艺南路社区居委会、社区内的物业公司以及派出所多个单位后,总也拿不全相关证明,身心俱惫,感叹“办个证明实在太难了”。

刘娟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2月,77岁的西安市碑林区居民王克明,因为过年期间给小孙子的1100元压岁钱被小孙子无意撕碎了,王克明去银行更换残币,而银行却必须要社区开具情况证明,证明“残币不是故意破坏的”。不过,好在社区考虑到老人家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具了证明。“要说我们也不清楚实际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文艺南路社区委员会主任韩静说。社区居委会有198项工作,要开不少于100项的证明。学校、食药、公安、工商、银行、公证处……这些单位都要社区委员会盖章开证明。

近期媒体还曝出了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问题”:在安徽淮北,一名要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女生,就因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遭遇了居委会、派出所和教育局应由谁先开证明的“互相推诿”;原籍河南驻马店的陶先生,因为身份证号发生变化,在户口迁至北京后,他往返京豫7次才最终证明了“我是我”……

《人民日报》4月8日报导称,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有一位亲人作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母亲是母子关系。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妻子孩子的资讯,而在江西老家父母的户口簿上,早就没有了他的讯息。

期间,有人建议,他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可是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更何况是否能顺利开出此证明还不得而知,令陈先生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

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的社区官员说,办理许多事项都需要开居民收入证明,但居委会哪能摸清楚居民的收入情况,特别是还牵涉到各种福利和隐性收入;再比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系统可以联网进行查询,居委会则没有相应的查询手段。

他说,易发纠纷的考量致使“连串证明层出”。居委会出具一些证明之所以过程繁琐复杂,成为“连串证明”,归根结底在于相关部门避免风险和纠纷的考量。

有专家表示,目前要求社区居委会证明的内容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其中多是由相关部门向社区的转嫁职能,明显超出了社区居委会能够掌握的信息范围和所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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