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控告书曝光:被民警吊在窗户上打

【新唐人2015年1月1日讯】“2006.7.27”投毒案,事件嫌疑人念斌在经历了漫长的8年后,终于被判无罪。在控告书中,念斌自述了其遭刑讯逼供的细节。

大陆媒体报导,念建兰在其微博发布的有关念斌的相关文件中称:在讯问过程中,平潭公安翁其锋、游经飞滥用职权,对控告人刑讯逼供,教控告人编造作案过程。为了使编造的作案过程和事实证据相符,他们还隐匿关键证人陈炎娇、丁云虾的证言,再去重新制作相符的证言。

念斌被刑讯逼供想咬舌自尽

念斌自述:控告人不听话,民警翁其锋就把控告人拉到隔壁的审讯室,把控告人吊在窗户上,两脚只能踮脚着地,然后用书本垫在控告人的两侧肋骨和胃的地方,用一把铁锤隔着书打控告人两边肋骨,接着还拿一个薄薄的竹片,用力猛插控告人的两个肋骨之间缝隙,他一边打一边逼控告人按他所说的作案过程承认。

控告人被打得实在受不了,身体都无法动弹,只能伸出舌头咬下去,翁其锋看见后就用手插住控告人的双腮,然后把控告人按在地上,用手打控告人。

辗转8年才被判无罪

据公开的资料,念斌案,警方称为“2006.7.27投毒案”。2006年7月27日晚,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的丁云虾与其房东陈炎娇家两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后,共有6人产生中毒反应而被送医。其中丁云虾10岁的大儿子和8岁的女儿抢救无效身亡。警方于次日立案调查,并于7月30日从死者体内检出氟乙酸盐成分,遂认定死者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

案发12天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认为投毒者为两家的邻居念斌,动机为丁云虾7月26日晚曾从念斌处抢走了一个买烟的顾客。

该案被列省级重大案件,省公安厅发给办案警察奖金、表功以庆贺。其后,对念斌判处死刑。而案发之后的8年间,念斌持续上诉仍先后共计4次都被法院判决为死刑。

2014年8月22日案情出现大逆转,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宣判,判决念斌无罪。但念斌被无罪释放后很快又被当地公安重新立案,并被限制出境。由此引发法律界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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