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投票 选民投票10大须知

【新唐人2014年11月29日电】台湾九合一选举正在进行中,各地选民均在积极投票。对选民来说,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共有10点。

一、投票时间上午8时至下午4时,须携带本人的国民身份证、印章及投票通知单,前往指定地点投票。未携带印章者可用签名、盖手印取代,若未携带投票通知书也可投票,但有携带者可方便投票所人员协助投票。

二、选票颜色方面,9种公职选举,共计8种颜色,选举人在投开票所最多1次领5张票、投5张票,投错票匦算有效票。

三、投票时,选举人应于选票圈选栏上,以选委会制备之圈选工具圈选;选票以“盖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选是无效的,该张选票会被计为无效。

四、禁止于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嚷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违者经警卫制止后仍续为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下罚金。

五、投票时禁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投票所会提供置物篮,违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六、投票若不小心盖错,不能换选票或重新领票再投,仍须投入票匦。勿撕毁选票,或将选票携出。撕毁选票将处新台币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携出选票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下罚金。

七、禁止以摄影器材刺探选举人圈选选票内容,违者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八、禁止将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匦,违者将处新台币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九、亮票违法,禁止于圈选后将选票圈选内容出示他人,违者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

十、只要在投票时间截止前到达投票所排队领票,均可继续投票至投票完毕为止。

“2014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在台湾的正式名称为“103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因选举需要选出中华民国6个直辖市的新一届9个职位的新人选,所以俗称“九合一选举”。

目前,全台各地的民众正在投票,选总计11,130名的地方公职人员,他们分别是直辖市长6名、直辖市议员375名、县市长16名、县市议员532名、乡镇市长198名、乡镇市民代表2,096名、村里长7,851名、山地原住民区长6名、山地原住民区民代表50名。

文章来源:大纪元电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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