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民工:“我是所长打人不犯法”

【新唐人2014年10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姜晓文综合报导)近日,大陆陕西省民工窦一峰在网上举报称,自己与工头因讨治疗费时引发纠纷,后被带至榆林市青山路派出所。殊不知却无故被一名满嘴酒气的男子,双手掐住脖子疯狂地攻击头部,导致头部骨折。而且该酒醉男子还扬言,“我是所长,我打人没事,又不犯法”。10月10日,榆阳公安分局确认了副所长李某打人一事。

大陆媒体报导,受害人窦一峰是陕西省子洲县周家碱镇梁家沟村村民。他在陕西网举报称,自己在榆林市打工时因工受伤,工头却不管。9月25日,在跟工头讨治疗费时引发纠纷,被带至榆林市青山路派出所。

窦一峰称,当晚值班室民警正在询问情况时,突然从内室出来一满嘴酒气的男子,直接就在他头部受伤的地方给了两巴掌,然后又双手掐住他脖子,继续攻击头部,打的他直接坐地上了。当时他母亲看到后很生气,问凭什么打人,那男子:“我是所长,我打人没事,又不犯法”,说完继续要打。

窦一峰之后被送到了榆林市第一医院检查,“头部骨折,头部和脖子连接处错位,随时有生命危险”。

10月10日,经榆阳公安分局宣传中队的工作人员证实,打人者为派出所负责人李某,不过是副所长

据报导,李某被迫到医院向窦一峰“简单道了歉”,但目前仍在正常上班。

网友呼吁严惩此等恶劣之人,指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2003年公安部出台的五条禁令中的“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13楼游客:公检法就像地痞流氓,权力失控。

173.206.x.x :所长打人就不犯法?而且还正常工作?!他如果要升到一定官阶,是不是杀人也没事了?

淡月梨花:让他下岗也当民工去,也受那些官员欺负,让他感受一下。

存心找茶:在美国至少陪50万,在大陆赔礼道歉“给个说法”就行了?!

喆:这就是大陆警察的水平、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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