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东吸毒玩大了 传广电总局要求封杀

【新唐人2014年8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篮彩详综合报导)继台湾法律界谴责中共央视文革式报导香港年青艺人柯震东吸毒为“侵犯人权”,日前传出,中共广电总局也意识到柯震东案“对青少年的不良示范超过预期”,要求全面封杀。被舆论戏谑为“房东”吸毒的中共央视“扫毒”行动,不但因为案涉国际功夫巨星成龙而掀起轩然大波,而且因为案中的柯震东曾拍摄禁毒宣传片,向青少年劝言“我不吸毒”,也引起广泛争议。

《星岛日报》8月22日报导,近日有爆料称,中共广电总局要求对柯震东的新闻不报导、本人不采用,内容部审批;要求各家电视台下架柯震东相关广告。

报导称,另有央视高层要求对柯震东加大处罚措施,在节目中语气严厉地批评一些仍追随柯的粉丝。

据悉,面对偶像的失足,不少柯震东的粉丝依旧在为他加油,在“危机时刻”不抛弃不放弃。

不过,中共党媒《人民网》23日援引《海南日报》消息称,中共央视和北京卫视等数家卫视均表示,目前并未接到相关通知;但浙江卫视、深圳卫视的节目负责人则表示,今后在自己的节目中肯定不会再邀请柯震东等人。

柯震东挥泪视频被批“侵犯人权”

最近的《新闻周刊》评论道,北京当局本次抓捕港台艺人房祖名、柯震东二人的手段,采取了类似中共一惯对待“异见人士”的方法,也就是先“失踪”,而后对外公开“罪行”,并在镜头前要求他们认罪,这般的手法,尤其令台湾社会备感吃惊。

台湾《自由时报》20日的报导称,柯震东被抓后人间蒸发,与家人、经纪公司失联,也没有律师协助,等到在电视上看见他,已是穿囚衣、痛哭求原谅的画面。

同一天,民进党发言人、律师出身的黄帝颖分析说,中共至少有三大侵犯人权问题:柯震东被拘留时间过长,人身自由被限制但并未通报当事人家属与我方主管机关;柯震东没有律师辩护,这是侵犯被告防御的司法人权;柯震东的“自白影带”被媒体公布,形同公审,这与恐怖组织拍摄影片的手法相似,严重践踏人性尊严。

台湾人权促进会前会长邱显智,对这一幕感到“不可思议”,他说,在台湾,嫌犯被捕后有行使缄默权、通知家人与辩护律师(或法扶义务律师)到场等权利,检警只能留置24小时,即使是违反行政罚的社会秩序维护法,也须由法官裁定拘留天数,而中共是警方说了算,比法官还大。

柯震东经纪公司老板柴智屏:“当然我们对于央视播那样的画面,我们一时之间,在当下是有点不太能够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画面播出。因为艺人毕竟是个公众人物,我觉得他们对年轻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网友爱管闲事也有所不满的责问:一旦犯罪就把人家的隐私全部亮出来,合适吗?

演艺界示同情

一手捧红柯震东的导演九把刀在“愿一生不再拍电影换他品性端正”之后,再度发文称:“那些画面我一秒钟都无法直视,不寒而栗,泪流满面”。

有台湾网友有感于这番表白,臆想“如果他不答应拍这段影片,结局会怎样?”还有人嘲讽“中国进步了,至少有打马赛克”。

此外,柯震东前女友、艺人萧亚轩也顾念旧情,20日首度对柯震东吸毒一事在微博发声,要柯震东、房祖名“不准放弃听到了吗?一个错不会忘了你们有所有的好,我们大家朋友等你们回来”、“我们都在帮你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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