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日排审示范区 民团:先删外劳扩大条款

【新唐人2014年6月25日讯】由于监院人事同意权复议案遭杯葛,国民党团24日决定将各界关注的“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改于26日召开联席委员会审查,引发在野党团抗议。劳团也痛批,国发会虽宣称示范区不涉及松绑蓝领外劳,但现行自贸港区外劳进用比率最高就可达40%,未来科学园区、加工出口区等都纳入示范区,制造业外劳聘用比率便从15%、20%变成40%,严重冲击本劳就业,要求删除外劳扩大条款。

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召集人赖中强表示,马政府虽声称示范区以服务业为主、制造业为辅,但劳动部却于去年放宽外劳申请门槛,显示示范区的规划就是以制造业为主,且截至今年5月底,台湾的外劳总数已达51万716人,创下历史新高,相较于2012年底的21.2万人,短短17个月便增加29.7万人,增幅高达40%。

赖中强强调,过去自贸港区主要以服务业为主,制造业并不多,所以外劳进用比率虽达40%,因此影响不大,但一旦开放转型成示范区后,便会有大量制造业进入,届时外劳人力便会暴增;对此,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表示,自贸港区外劳最高虽可进用40%,但示范区不适用,仍以3K5级制为标准,最高35%,劳团有误解。国发会表示,示范区立法条文并未涉及外劳政策改变。

台联批:自经区偷渡 把医院变公司

而对于示范区开放国际医疗专区,台联政策会主委许忠信则表示,政府虽宣称未将医疗机构公司化,但却将国际医疗机构规范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等同《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根本是“偷渡条款”。许忠信强调,示范区条例如果通过,虽然法律上可把国际医疗机构解释为独自成类的“营利目的的社团法人”,但却对我国现行规定造成冲击。

许忠信进一步解释,国内现行只有营利与非营利两种社团法人,过去把医疗认定为悬壶济世,不是营利事业,但示范区内的国际医疗专区却可营利、分红,届时不仅会吸纳国内名医师投入,造成民众看病阶级化,也会让国内医院产生两套制度,而受到严格法律规范的国内医院就会处于竞争劣势,甚至形成医疗人员待遇M型化,为微薄的经济成长,牺牲这么大,值得吗?

--转自《大纪元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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