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蹊跷之处在哪里?

据凤凰网14:57转自新华网消息称,6日上午,广州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6人受伤,目前无人死亡。随后,凤凰网18:27转自新华网消息称,经警方初步调查,6日中午广州火车站广场发生的突发事件中,行凶嫌疑人仅为1人。目前,嫌疑人因被民警开枪击伤,正在医院接受手术救治。

为什么在后来的新闻稿中特地强调“行凶嫌疑人仅为1人”呢?因为之前“资讯时报”所进行的报导称,“中午11时45分许,四名头戴白帽者在广州火车站广场持刀砍人,有四名人员受伤,其中一女子伤势较重,血流满地。”

蹊跷之处,就在于此。

资讯时报记者当时称有“四名头戴白帽者在广州火车站广场持刀砍人”,最后警方证实为“行凶嫌疑人仅为1人”,不要小看“四”与“1”之间的差别,这个差别大了去。如果是“四”,就是群体作案,如果是“1”,则是个案,尤其是在3月1日发生“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之后,“四”与“1”数字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对普通民众心理产生的负面影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从“昆明火车站暴恐案”稍后不久有人在闹市之中喊叫“有人拿刀砍人”所产生的“羊群效应”就可见一斑。

普通人抵抗暴力事件、尤其是涉恐怖暴力事件,是很低下的。承平太久,这也情有可原。但其产生的破坏性也是显而易见且不容忽视,尤其是安全与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普通民众所追求的时候,其所造成的“人心惶惶”、“草木皆兵”之局势与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是格格不入。实际上,这也是恐怖分子所希望造成的局面。

毋庸讳言,处于转型中的社会,个别极端分子是无法实现“零 存在”的,钻牛角尖走极端之时,以“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变态心理行凶,此类新闻时见于媒体。但是以群体作案、不计代价、不惜生死、不分青红皂白袭击、爆炸、砍杀路人以制造社会慌乱,则一般为恐怖分子所为,这已在去年10月28日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前金水桥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今年3月1日发生在云南昆 明火车站的暴恐案和4月30日晚发生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站外的爆炸案中都有体现。

那么,此次广州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到底是属于何种性质事件?是涉恐怖事件还是个别极端分子所为?权威机构和部门要及时发布消息,不能任未经证实的消息和“小道消息”肆意流传,因其所产生极端恶劣影响不可低估。毕竟,人类“避重就轻”和在“重”的方面“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是客观存在的。

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不仅来自于执法机关迅速有力的行动,同时,权威部门及时发布消息让民众及早知道事件真相,亦为至关重要;因此,在为处置此起事件中的警察表现叫好的同时,也为资讯发布之缓、之乱而担忧之。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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