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火車站砍人事件蹊蹺之處在哪裏?

據鳳凰網14:57轉自新華網消息稱,6日上午,廣州火車站發生砍人事件,6人受傷,目前無人死亡。隨後,鳳凰網18:27轉自新華網消息稱,經警方初步調查,6日中午廣州火車站廣場發生的突發事件中,行兇嫌疑人僅為1人。目前,嫌疑人因被民警開槍擊傷,正在醫院接受手術救治。

為什麼在後來的新聞稿中特地強調「行兇嫌疑人僅為1人」呢?因為之前「資訊時報」所進行的報導稱,「中午11時45分許,四名頭戴白帽者在廣州火車站廣場持刀砍人,有四名人員受傷,其中一女子傷勢較重,血流滿地。」

蹊蹺之處,就在於此。

資訊時報記者當時稱有「四名頭戴白帽者在廣州火車站廣場持刀砍人」,最後警方證實為「行兇嫌疑人僅為1人」,不要小看「四」與「1」之間的差別,這個差別大了去。如果是「四」,就是群體作案,如果是「1」,則是個案,尤其是在3月1日發生「昆明火車站暴恐案」之後,「四」與「1」數字雖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對社會的影響力,對普通民眾心理產生的負面影響,「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這從「昆明火車站暴恐案」稍後不久有人在鬧市之中喊叫「有人拿刀砍人」所產生的「羊群效應」就可見一斑。

普通人抵抗暴力事件、尤其是涉恐怖暴力事件,是很低下的。承平太久,這也情有可原。但其產生的破壞性也是顯而易見且不容忽視,尤其是安全與穩定、和平與發展成為普通民眾所追求的時候,其所造成的「人心惶惶」、「草木皆兵」之局勢與進行市場經濟建設是格格不入。實際上,這也是恐怖分子所希望造成的局面。

毋庸諱言,處於轉型中的社會,個別極端分子是無法實現「零 存在」的,鑽牛角尖走極端之時,以「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變態心理行兇,此類新聞時見於媒體。但是以群體作案、不計代價、不惜生死、不分青紅皂白襲擊、爆炸、砍殺路人以製造社會慌亂,則一般為恐怖分子所為,這已在去年10月28日發生在北京天安門前金水橋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今年3月1日發生在雲南昆 明火車站的暴恐案和4月30日晚發生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站外的爆炸案中都有體現。

那麼,此次廣州火車站發生砍人事件,到底是屬於何種性質事件?是涉恐怖事件還是個別極端分子所為?權威機構和部門要及時發佈消息,不能任未經證實的消息和「小道消息」肆意流傳,因其所產生極端惡劣影響不可低估。畢竟,人類「避重就輕」和在「重」的方面「寧信其有不信其無」是客觀存在的。

社會的安全與穩定,不僅來自於執法機關迅速有力的行動,同時,權威部門及時發佈消息讓民眾及早知道事件真相,亦為至關重要;因此,在為處置此起事件中的警察表現叫好的同時,也為資訊發佈之緩、之亂而擔憂之。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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