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秦火火因言获罪 当局是指鹿为马

今天,秦火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与“诽谤”罪开庭审理。寻衅滋事是个万能的口袋罪,暂且不说。按照法律规定,“诽谤罪”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告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本来是一件自诉案,现在却变成了公诉案,这有法律可依吗?当局连宪法都敢不执行,法律在一个合法性值得怀疑的政权手里成了随意拿捏的玩物。将自诉案子转由公诉,必须要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先决条件,现在很难判断秦火火的诽谤行为是否造成了符合公诉条件的后果!

我们知道“侮辱诽谤案”属于自诉案件,难道因为被说的人是将军等名人就要提起公诉?“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属于故意犯罪。如何证明秦火火有扰乱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如何证明秦火火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如何证明公共秩序的扰乱是秦火火的行为直接导致的?“网路秩序”能满足刑法对“公共秩序”的定义?而且秦火火的行为是发生在二高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律规定不溯既往,这样能否以“寻衅滋事”罪来起诉秦火火?

最可笑的是,那些被造谣者一个也不敢公开出庭对质,暴力机关拿不出一点证据来证明秦火火的言论是造谣,这样就可以将人判罪?天理相信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再神奇的土地了!说秦火火造谣,就得请将秦火火所造谣的真相给全国人民看看!当局这样开历史的倒车,只能让更加多的人明白中国根本上就没有法律!其起诉秦火火意在钳制言论!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在打击言论自由!

说来说去,秦火火的“造谣”就是些没有人知道的真相!当局说动车没有赔天价,请当局把赔款合同亮出来,并找来洋人家属公开申明,否则倒底赔了多少谁知道,说到底,到底赔了多少没人知道,人民只听到一句与中国人赔一样多,却没有任何来证明这些,让人民信谁好呢!倒底是谁在造谣!

当局说红十字没强捐,可是08年的地震,与香港人第二次不肯捐钱就说明了神马,当局说没强捐,是说给谁听,连香港人都不相信了!当局你叫谁信相?那个雷锋的事,雷锋用过的玩意还在展馆放着,只知道与雷锋同时代的人,绝大多数是赶不起这些二手玩意!

张海迪亮一下户籍证明难吗,让日本大使馆出来申明一下难吗,这些都没有,谁知道张海迪是哪国人!至于罗援更是一个不光彩的角色,不知道其为何不到法院去告秦火火呢!所以秦火火的诽谤真相就是没有真相,当局说谣言就是遥言!

退万一步来说,即使秦火火诽谤了他们,也够不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更谈不上危害国家利益和权势的名人利益!如果秦火火是造谣惹是生非的罪犯,那么制造这些谣言的温床就应该要彻底铲除!把这个罪恶的制度砸烂毫不保留!当然,当局要讲政治,他们的政治就是需要稳定,政治由执政党说了算,执政党的政治就是要消灭一切“杂音”!

天理看来,不如给秦火火他定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罪的罪名,这样就可正大光明地公诉了。然后让他秦火火戴高帽子游街,把他秦火火批倒批臭,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秦火火永世不得翻身。这样人们还敢想法律么?暴力机关拿不出一点证据来证明是造谣,这样就可以判人刑,世上再也没有比这再神奇的土地了 所以,当局他们说是真相就是真相,当局他们说谣言是遥言,当局是不许人民拿法律来当挡箭牌的,因为暴政换来的一定是暴力!

2014-4-1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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