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7日讯】国税局提醒,今年首次报税的“首报族”,要享有税额试算服务,必须在2月15日到3月17日期间向国税局提出申请,经国税局审核符合条件者,才会得到协助顺利完成报税。
据中央社报导,南区国税局表示,国税局在4月下旬将主动寄发试算书表或通知下载试算书表给符合适用税额试算服务的民众,不过,今年首次报税的首报族,必须先向国税局提出申请,才有机会享受这项服务。
首报族必须向国税局提出申请适用102年度税额试算服务,经国税局审核符合条件者,在4月下旬主动寄发试算书表或通知下载试算书表,协助首报族顺利完成申报。
民众可于上述期间内以内政部核发的自然人凭证或经财政部审核通过电子凭证为通行码,透过网际网路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tax.nat.gov.tw)申请;或依照格式填妥申请书后亲自向各地区国税局或其所属分局、稽征所、服务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国税局提醒,申请书表邮寄地址变更及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暨撤销原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期间,同为103年2月15日至3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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