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飞机嫌人多 重庆男子擅开安全门

【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据京华时报消息,重庆男子冯某12月14日在北京机场等待下飞机时,试图走“快捷通道”,擅自打开安全门,导致逃生气囊滑梯打开。机场警方因涉嫌损坏移动航空设施,对冯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

28岁冯某当天乘四川航空公司航班从重庆飞往北京。当飞机落地停稳后,冯某嫌等待下飞机的队伍过长,擅自打开了座位附近的安全门,不料引发逃生滑梯自动打开。冯某“快捷”不成,反被刑拘,还可能面临来自航空公司的经济索赔。

不少网友感慨,国人怎么都这么急:“现在的人不知道急什么,每次等公交车,不管有没有空位,或车内拥不拥挤,车都没停稳,车往前,人就紧贴车身跟着往前,车倒车,同样紧贴车身跟着车倒。不要命了?前门刚打开,人就开始拚命抓着门往上冲。”“国人这种“争先恐后”几成病态!就个人体现的是修养和风度,就一国则彰显国民的素质。”“还好他不是嫌飞机飞得慢。”

曾有机场人员解释过擅开紧急出口的危害:“一旦滑梯预位,有人拉下把手,马上就会有滑梯放出,航班延误是肯定的,而且延误时间就很难说了。现场收回滑梯的工作必须由相关机务公司的专业人士操作,这对于航空公司和其他旅客都将导致巨大的损失。”

如果旅客在空中擅自打开安全出口的话,后果更加不堪设想,“客舱中的空气将会很快流失,航班极有可能机毁人亡。”

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还有律师表示,航空公司也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航班延误导致的油费、机器维修等损失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足以使民用航空器发生坠落和毁坏危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更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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