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赖”横行 广东党政机关拒还近20亿元债务

【新唐人2013年11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梁东综合报导)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道理几乎人人都懂。现代社会中,人们买政府债券,或者和政府做生意,图的也无非是稳定的回报。然而,当前大陆 官场中存在的“官赖” 、“官赊”现象,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所谓“官赖”或是“官赊”,指的是政府部门欠债不还。与普通百姓欠债的情况不同,如果是政府部门欠了债,即便有法院已生效的判决,相关责任人仍可以对债主的要求置之不理,照常享受超标楼堂馆所、豪车。

盖楼买车为“官赊”重灾区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对外通报引起关注。通报中称,湛江市各级党政机关仍有764件负债案件未执行到位,累积欠债超过18.5亿元,其中,兴建楼堂馆所和公车消费是导致这一情况的两个重要原因。

如: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造价1900多万元,尚欠工程款291万多元及利息。从被拖欠的施工代表饶乃江提供的照片上看到,办公大楼走的是高档奢华风, 带有天台花园、卡拉ok房、大舞台等休闲娱乐设施,厅内有罗马柱,门口前矗立华表。但因工程款拖欠等原因,项目“烂尾”。2011年,追加财政投资并最终建成使用。

另有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下属企业向霞山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借款215万元购买豪华大客车,至今仍欠100多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东海加油站签订协议,在该加油站购油,累计拖欠油费38万多元。

官赖”各出损招 债主无可奈何

饶先生,湛江市下辖雷州市市民,当年给政府建办公楼时四十壮年,如今已经头发花白,到了退休年龄,仍然心存希望,不断上诉、申诉,希望司法机关主持公道。

肖先生,被湛江市下辖吴川市振文镇政府拖欠了120多万元工程款,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赢了官司照样拿不到钱!欠了十几个工人的工资,家里全靠别人接济。这十几年讨债,把我整个人的精神都拖垮了。”

他们面对的“官赖”最长的已经欠账20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有些债权单位甚至已经解散了,有的债权人则从黑发等到了白头,等不到的,是该还的钱,面对的是欠债机关种种的借口。

由于很多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频繁换人,“新官不理旧账”这句话就成了继任者面对讨债者的挡箭牌。甚至有干部反问:过去这么久了,这钱还用还吗?

也有法院工作人员透露,许多党政机关其实是恶意赖账。例如,有的单位把财政资金转移到专项资金账户上,以“专款专用”为名,造成“无可执行财产”假象,规避执行。甚至包括两千元这样的小额欠款,被告机关就是拒不执行,一拖就是十几二十年。

债台高筑 政府仍豪华消费

有调查称,党政机关之所以敢于赊账超标建楼、豪华消费、一赖到底,一是“官赊”乱花钱没有问责,花了白花;二是法院奈何不了“官赖”,赖了白赖;三是万不得已,最终总有财政兜底买单,白欠谁不欠?

湛江市司法局办公楼项目,立项时国家已明确取消福利分房,而司法局以建设“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湛江分校”为名,集资修建办公楼和两栋家属宿舍楼。因资金不足造成烂尾,拖欠施工单位巨额工程款,不仅不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整改、重组,反而由财政追加投入,继续建成使用。湛江法院的限期清理,又给了司法局一个“天赐良机”。该局负责人声称,将向银行质押土地用于还债。这笔因违法违规集资建设楼堂馆所和住房欠下的款项,最终用变卖国有土地来偿还,而超标的楼 堂馆所,照用不误。

湛江市另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该单位欠下的300万元办公楼工程款利息,已经跟上级部门沟通好,申请“工程经费”去偿还。

赊账“官赖”亟待问责机制

由于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账,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有评论称,“官奢”导致“官债”,“官债”产生“官赖”,这链条的核心是特权。因为特权,置债权人利益于不顾,置法律权威于不顾,置政府公信于不顾。治理“官赖”,最根本的是削除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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