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青被变更罪名移检察院 律师:欲加之罪

【新唐人2013年11月05日讯】因举牌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而失去自由的中国民主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赵常青近日被北京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移送审查起诉。赵常青4月18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已经被两次变更罪名。赵常青的辩护律师之一张雪忠认为,公安机关如此频繁变更他的罪名是极不正常的。

美国之音报导,张雪忠律师11月3日对美国之音说,警方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星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赵常青的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张律师在自己的微博中说,“这真是彻头彻尾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赵常青4月18日被刑拘时的罪名是非法集会罪,然后警方以寻舋滋事罪将他报请批捕,现在又再次变更罪名

今年4月前后北京有大约十几名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中国公民被刑拘。

张律师说:“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变化,这个是有可能性的。但是这个案子因为它比较特殊,这么频繁的变化罪名,而且它的事实是比较简单的,这个肯定是不正常的。我想应该是他们已经有了既定的目的,要把这些人判刑,然后在不断地搜集他们认为合适的罪名。才会导致这个(罪名)不断地变化。”

张雪忠律师说,从他了解的情况看,这些人的行为是根本不存在犯罪的。当局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寻找各种理由,给他们定罪。“就是要用法律惩罚一个根本就是无辜的人。所以要寻找各种理由,不管这些理由站得住还是站不住脚。”

张律师表示,希望北京检方能够恪守法律的底线,不要步警方司法迫害的后尘。曾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入狱半年﹔1997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2002年又被以“煽颠罪”判刑5年。在狱中,他4次被关禁闭,长达10个月。2007年他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推动公民聚餐、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公民行动。2011年春,茉莉花集会遭当局打压后,赵常青和其他民主维权人士倡议开展“同城饭醉”活动,交流信息,推动公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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