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政府强令三天搬迁 多病老人金婚纪念日陷绝境

【新唐人2013年10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代静采访报导)10月8日,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053弄1号的程玉兰家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出的强迁《公告》,要求她在五天内既10月14日前搬离,逾期不搬,将予以强制执行。程玉兰家属求救新唐人电视台,帮助呼吁并申张正义。

程玉兰的孙子简先生向新唐人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简先生告诉记者,他目前住的地方静安区康定路1053弄1号是他祖母程玉兰的房子,程玉兰在过世之前要求把房子过户给与她生活在一起的女儿曹征冰,但政府以房子将拆迁为由,拒绝办理。现今,房子还是在他过世的祖母程玉兰名下。

简先生的父母已结婚50年了,一直住在静安区康定路1053弄1号。简先生说,10月24日就是他父母金婚纪念日,“考虑到父母的身体不好,妈妈开过颅脑手术,一条腿完全不能行走,现在靠着塑料支架绑着勉强可以扶着墙稍微有一点点自理能力。”他希望政府拆迁时能考虑到这个因素。

据了解,简先生的父母每一个星期要去两次医院看病,而现在开药打针很麻烦,药也不给多开。特别是他母亲曹征冰肝硬化很厉害,癌细胞要靠药物控制才能维持生命。

“我们也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80多岁的老人家,你们就近给我们安置,让他们方便看病。他们这一生坎坷很多,作为子女来说所能做就是让他们多活几年享一下福。”

为此,简先生多次找到政府提出诉求,但得到的答案是一定要搬到郊区去。

简先生认为,政府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里面涉及巨大利益。他说:“这次动迁政府从开始就是在非法的欺上瞒下,政府和土地管理局和房屋增收局勾结在一起,法院也是有利益在里面,然后判决下达强迁令。”

简先生说,现在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欺骗他们签约,“这个月14日给我们最后期限,昨天找我们谈,还是低价收购我们,因为看在父母面上,我们做了妥协,后面的细节操作他们限定我们一定在20号之前自动搬离,然后才能回来跟他签约 。”

简先生认为,政府的这种行为就是先把你骗走,等你搬走了以后,再来跟你谈,那时你全面谈的什么都没有用 。“如果说搬完以后,你要签约的话,一定把法院的裁决书要交回去,要把你手里的证据全部收回去,你要不交回去绝对不给你过户,因为他们做的这件事情是不合法的。”

简先生说,动迁办那边绝对没有余地 绝对的得叫你先搬,没有宽限。“我们说那么大年龄老人家,给我三天的时间,还要到外边去租房子,别说搬,连租房子都找不到,可求情都没有。”

无奈之下答应搬迁。简先生要求政府先签一个书面承诺书,政府以“没有先例”拒绝。“搬走之后再签约,就是把我们往死人里赶,然后你要不搬,那就是21号强制执行,然后来大 批便衣警察,法院的人,连街道都出来做帮 凶,硬闯进来把东西一下子都扔出去。”

简先生表示,他曾去看过要搬迁的地方,非常偏远,“白天连鬼都没有,无业游民特别多,把俩个老人扔在那么远的地方,他们看病怎么办,连一辆计程车都没有,要打一辆救护车都没有 ,老人怎么生活呀。他们真的要把我们逼上绝路了,一点人性都没有 。”

简先生的母亲曹征冰老人向记者哭述:他们都是80多岁的人了,而且她是一个腰部、脑部动过大手术、腿不能自己行走的残疾人,每周两次在现居住附近的医院看病,动迁公司给郊外很远的房子,对我们两位老人看病极为不便,儿女也多次与动迁公司交涉,但他们根本不予理睬。

“我跟老伴风雨同舟50载,经历过文革抄家,而在当今所谓的提倡“敬老爱老”的社会里,却要在金婚纪念日前面临家破人亡、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境地。”

曹征冰希望海外媒体、正义人士帮助他们呼吁,“给我们生活一点方便,别无所求。”

据了解,上海静安区政府低价征收百姓土地作为土地储备(政府盈利),在整个过程中,万春街118-3动迁承包责任方“安兴公司”不顾事实,弄虚作假。并且在动迁过程中,信息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

而静安区政府的主管部门对百姓的呼声也不闻不问,草率下达裁决书,同样静安区人民法院也同意区政府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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