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怪法 公共场所不能戴面具

【新唐人2013年10月04日讯】纽约一些法律让人感觉有点“奇怪”,今天我们就说说关于戴面具的限制。根据纽约州刑法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在公共场所面具,即属非法,戴面具的人、甚至帮助的人都要受到惩罚。

其实这项条款并不是新近制定的,已经有158年的历史了,但它引起广泛注意,却是在2011年“占领华尔街”运动时,多名抗议者只因为戴面具,而遭到警方逮捕。

另外,去年在纽约的俄罗斯领馆前,抗议者为表示支持反蒲亭专制的演唱组“暴动小猫”,而模仿他们,戴了头套出现,也被警方逮捕。

根据这项条款,所有戴面具、或者使用非正常、非自然的装饰修改面相,在公共场所闲逛、聚集,或者是帮助其他人这样做,都属违法。

只有面具派对和类似的娱乐活动例外,但要事先获得警察许可。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