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法治梦当醒

【新唐人2013年9月10日讯】

净网抓人搞运动,一查法律无准绳。
两高奉命来解释,法界指斥违宪行。
当年镇压法轮功,故伎重演留笑柄。
两高法定双规道,合并发文法不通。
法无定罪不应抓,后补法律不适用。
信仰言论自由权,写入宪法把你哄。
诽谤罪本自诉罪,公安滥权违法凶。
虚拟世界立法事,分明越权瞎糊弄。
两高不过哼哈将,党叫咋整就咋整。
想整死你没商量,活摘展尸都成风。
谁若还做法治梦,这回真该醒一醒。
中共本性乃流氓,再抱幻想会送命。
而今天正在灭它,它拉陪葬设陷阱。
向善三退命方保,无论高低富与穷。

注:据大纪元报导,中共临近崩盘之际,近期在网络上发起了严厉打击大V(网络名人)、公知等的所谓“净网运动”,据悉大陆各地抓了5百多人。正当外界纷纷质疑公安抓人的法律依据时,中共的最高法与最高检于2013年9月9日下午召开新闻会,匆忙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有十条,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内容。该解释遭到司法界专业人士的质疑和反弹。

两高提出“网络寻衅滋事罪”,律师们认为将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条款中的“公共场合”扩大到虚拟的网络空间,实际上是立新法,需要人大通过立法,两高本身无权这样做。其中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划定: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转发达500次可判刑,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此两高违宪司法解释遭致巨大非议,被民间认为是“整死你没商量”。律师认为两高实际上是将法律沦为暴力,为公安背书。无疑将成为本世纪立法和法治的笑柄。

广东有律师事务所仗义执言公开质问:“现在出解释,之前凭的什么抓人?”还有人分析提出质疑道:“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按照两高的介绍,微博谣言属于诽谤言论,公安机关无权自行逮捕相关个人,除非有人起诉。可是为什么接二连三的发生公安机关滥用职权呢?”

还有北京人说,真黑。诽谤罪不是自诉罪吗?怎么跟转发有关了。也有媒体人质疑表示,注意:如果根据上文司法解释所述,该犯罪行为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名誉权”,即公民个人名誉权。而不是其它政府信息和社会重大事件信息知情权。因此,是不是很多地方法制部门在滥用公权,非法抓人?

微博上《新浪头条》、《人民日报》、《央视》等官方微博转发两高的司法规定时,干脆都屏蔽了转评功能,显示转评内容无法查看。而仅有的一些评论也大多是五毛党的清一色称好。有评论认为中共面临崩溃前恐惧到了极点,天要其亡必先让其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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