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件中共党内规章 近四成被废止引热议

【新唐人2013年8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林莉、韩梅采访报导)党媒人民日报8月28日公布,中共日前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约占总数的四成。消息引发网友对党内法规的兴趣,很多人特别提到宪法和党内规章的从属问题。

这是中共首次清理党内规章,不少人呼吁将党内反腐及公示财产加入法规。也有人讽刺:“法规有767件,虽已多如牛毛,然亦管不好党,今废止了300件,法规少了,仍能治党否?”

一位北京网友问:“到底是宪法为大,还是党章为大?我一直没明白,谁能告诉我!”江西一网友认为:“任何党派都必须在宪法下活动。党派是少数人的信仰。不得强加国人。纳税人没有养党派的义务。不合法。”但立刻有跟帖表示,他的期望和中国的现实正好相反。

前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以近期的薄熙来案为例表示,在中国,党是具有特权的政治团伙,它的内部章程也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对薄熙来的指控都是刑事罪啊,政治上的罪什么的没算。但是他没有经过公安部门,他只由中共方面将他的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中共它的党员受不受法律制裁,法律没有权力决定。”

很多网友呼吁公开300件被废除的法规,但马晓明认为,当局肯定不会透露具体内容:“比方说是废除阶级斗争理论的规定,关于共产党员不得从事资本主义发家致富的规定等等,你一公布出来等于把底漏了嘛。”

人民日报称,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将针对1949年至1978年前的中共党内法规和文件,进行第二阶段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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