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平:比一比谁更惨?

【新唐人2013年8月12日讯】朝鲜一名广受欢迎的喜剧女演员,上月在一次表演时“失言”,随即被下放到煤矿场劳改

据外媒报导,在朝鲜,搞笑也得步步为营。朝鲜一名广受欢迎的喜剧女演员,上月在一次表演时“失言”,随即被下放到煤矿场劳改,连回家跟家人道别的机会也没有。

曾经多次为朝鲜已故领袖金正日表演的李秋虹(音译)上月奉命到江原道一个牧场,为工人表演“栋笃笑”,她擅长模仿,笑讽时弊,有当地居民表示,她表演时不小心“在敏感话题上出错”,“在表演中途就被直接送往煤矿”,相信李秋虹是被带到平安南道顺天镇劳改,不准回家打点或跟家人道别,连女儿的婚礼也被迫押后。

消息未有透露她到底说了什么触怒当局,一般被罚劳改刑期最少六个月,有报导更指这次惩罚属“无限期”。这是李秋虹第二次“犯错”,2000年她也因“失言”被罚劳改。

女知青孟爽1967年时才19岁,孟爽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出色的舞蹈演员。她不仅给人以清纯秀美,体态婀娜的外部印象,还有着一种纯洁无瑕的内在气质,她是团里知青的骄傲。领导夸奖她,小伙子追求她,姑娘们羡慕她,大家称她为“孔雀公主”。

自古红颜多薄命,“文革”初期一个意外将这朵鲜花揉的粉碎。

1966年9月,女知青小孟晚上演出回到宿舍,打开门一拉灯绳,“叭”的一声,灯绳断了,于是她只好摸黑挪到桌前去开灯,谁知胳膊肘无意中将桌子上摆的毛主席石膏像碰到地上,“哗啦”,石膏像碎成了几块。小孟吓傻了,呆呆的望着地上的一对碎片。过了好一会,她才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犯了”滔天大罪“.这事要是让别人知道,那可是要杀头的呀!说是无意的,可谁能相信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打碎的石膏像埋起来。她用枕巾将石膏片包在一起,然后悄悄地拐到楼后面的一棵大杨树下,用瓦片挖了一个坑,将石膏片倒进去埋上土,怕别人发现,又用脚踩了几下。就在这时,一道电筒光照得她睁不开眼。“孟爽,你在干什么!?”一个低而粗的声音。“没,没干什么。”孟爽周身的血液一下僵住了。那人将孟爽一把推开,没几下就把那打碎的毛主席像挖了出来。

整个文工团炸了锅,成立了专案组,一楼的小会议室成了审讯室,连夜审讯,罪名吓死人——“对毛主席怀有刻骨的阶级仇恨”,“砸碎毛主席不解气,还要埋葬毛主席,最后还跺上几脚!”“现行反革命”。三个壮男人把孟爽推倒,围着踢她,浑身上下不分地方使足劲踢,踢得她鼻子哗哗流血。

他们逼她承认这一件事是有预谋的,她死也不承认,他们就用皮带狠命的抽她。抽了一阵又把她吊起来打。他们一人手里拿一根木棍,照着她的腰部,腹部和大腿猛击。一个男人恶狠狠地说:“她竟敢用脚踩伟大领袖,我们把她的脚给废了!”他们上前扒掉孟爽的鞋袜,用大头针猛扎她的脚,一会儿功夫,那双白皙的脚就变成了红色。他们还觉得不过瘾,又用烟头烫她的脚和腿肚子,孟爽惨叫声不断,他们就打开留声机放唱片,把声音放到最大限度,好压过她的喊声。

一连拷问了七天七夜,可孟爽就是不松口,因为她知道,只要一承认是故意的,那只有死路一条。然而专案组不获全胜是不会收兵的。他们为了揭开文工团阶级斗争的盖子,为了向党献上一份厚礼,为了保卫毛主席,想尽了各种办法来撬开她的嘴。他们让她抱着一把椅子围着桌子跑,不许停,直到她累得昏倒在地。他们还一个抓住她的头,一个抓住她的脚,像拧洗过的床单那样拧,几次把孟爽疼昏过去。

他们还采用“饥饿攻法”,就是一天只让她喝一小碗粥,饿得她把草垫子的稻草抽出来塞在嘴里嚼,硬咽下去。

一天一个打手溜进关她的屋里,对她说:“你的问题早晚会弄清的,我很同情你.看你的腿肿成这样,我学过医,给你治疗,你可别让他们知道。”孟爽以为他良心发现,感动得掉眼泪。谁知他揉着揉着就把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孟爽拼命反抗,拼命喊,然而长时间的毒打和饥饿使她完全失去了自卫能力。那个打手用一块擦桌布堵住她的嘴,用两只肮脏的手在她的身上乱摸乱捏———

几个星期过去了,孟爽被折磨得脱了形,但仍不认“罪”。一天专案组提来一桶屎和一同尿。上来四个人把她按倒在地上,一个人拿一把大铁勺盛满了尿就往她嘴里倒.孟爽拼命闭住嘴,尿顺着两颊流到地上。“捏鼻子”一个家伙喊道。她的鼻子被捏住,没多一会儿,憋得满脸通红的孟爽张开嘴巴呼吸,然而每一次呼吸就有一口尿或屎灌进去,二十分钟过去了,她的肚子被灌得圆鼓鼓的,人也昏死过去。这帮家伙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用脚踩她的肚子。“扑”的一声,一口屎尿从她的嘴里喷了出去,落到两米开外的地方。他们开心的鼓起掌来——-

孟爽被专政42天后的一天夜里,趁看守不注意,用一块垫床腿的砖头砸裂了自己的脑。第二天早晨,当专案组发现时,她已经死去多时了。

女演员反对陪中央首长跳舞被处决

在“文化大革命”中期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许多无辜的人蒙冤受难,一些人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更加骇人听闻的是竟有忠诚的共产党员,被胡乱加上罪名,被处以极刑。女演员李香芝,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李香芝,生于1930年,山东阳信人,1947年17岁时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作为23军文工团成员,随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经历了血与火的严峻考验。1955年归国后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艺科科员,杭州话剧团演员、副团长,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因反对陪首长跳舞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于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惨遭杀害—-。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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