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文化频创新词 强奸也有中共特色

【新唐人2013年7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刘璇综合报导)在中国,一些基本概念,往往因为政治力量的介入,变得含溷不清。有港媒调侃,如果说印度是强奸大国,中国则是“强奸文化大国”。同样是强奸,却有不同的法律解释,不同的司法判决,有罪无罪,重判轻判,视乎强奸者的身份而定。

近日,神州大地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京城“拼爹”恶少又卷入强奸案。香港《太阳报》发表文章称,本来是一宗性质简单的刑事案,官方调查却屡遇阻力,辩护律师也换了好多个,期间传出多种说法,先是说第一个上的不算“轮奸”;接着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好不容易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又有人天才地提出“醉酒不算强奸”论。好了,有罪的不是人,而是酒;应受重判的不是强奸犯,而是卖酒的店铺乃至造酒的企业,酒的发明者杜康更是罪大恶极,应掘出来鞭尸。今后任何人想干坏事前,不妨小酌一杯。

除了醉酒不算强奸,还有更绝的。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而云南红河当局在调查一宗女网友被官员诱奸的案件时,定义为发生“超普通朋友关系”。一时间,“你超普了吗”成为流行语。当然了,只有当权者才能“超普”,若是小市民,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在强奸案中,强奸未成年人是最恶劣的,理应罪加一等,而在中国,如果涉案者是权贵,法律规定不叫强奸,叫“嫖宿”,相当于嫖娼,不是刑事罪。

文章说,权贵愈来愈变态,说到底就是当局鼓励的结果。光是一个“强奸”就能玩出那么多花样,不能不令人佩服中国法律之扑朔迷离。权贵玩具,穷人刑具,此之谓中国特色的法律。

中国社会道德败坏的根子是中共

《希望之声》发表署名郭国汀的评论文章称,上梁不正,下梁必歪,在中共当权者煽动纵容下,流氓恶警赤膊上阵,悍然践踏天理人伦,从文革中的杀戮妇孺、轮奸女囚、逼迫女反革命与公牛交配;到恶警履履公然强奸、性污辱法轮功学员,将女性学员集体剥光,强行投入男性牢中;至殴打记者、教授、人权律师与人权活动家;甚至暗杀人权律师高智晟,追杀民主斗士郭永丰,酷刑暴打众多人权律师;滥施文字狱,大量迫害良心人士,无不突显中共流氓日益猖獗的流氓本性。

如今中共流氓犯罪利益集团,进一步把共产党黑社会化,军队党有化,警察强盗化,官员流氓化,社会淫乱化,银行口袋化,教师医生红包化,法官权贵受贿化,律师行贿化,人大代表花瓶化,自然环境污染化,生态环境毁灭化,中华民族真的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印度圣雄甘地曾经指出,有七种情况可以使人类毁灭,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没有道德观念的政治”。郭国汀认为,中共流氓政权不但没有任何政治道德,而且其道德败坏,超过古今中外任何最下流、最残暴、最无耻的暴政。

时事评论员蓝述向《新唐人》表示:大陆强奸幼女案的处罚因人而异背后主要的原因就是:建立在无神论基础之上的共产主义文化破产之后,它所带来的整个社会的文化和道德腐败,另外一个就是,凌驾于司法之上的中共,它在政治彻底腐败之后,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这个腐败所造成的中国社会全面的道德下滑和文化败坏。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