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临沂罗庄拆迁 暴打抢烧黑手逍遥法外

【新唐人2013年7月7日讯】2013年5月20日,记者报导了山东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陈白庄村的暴力拆迁事件,详细情况请阅读《山东临沂现强拆 暴力拆迁折射社会顽疾》。报导中华菱集团下属的欧亚汽车乐园遭到暴力拆迁,盛庄街道办事处与陈白庄村使用极其恶劣的手段胁迫当事人搬走,该事件在报导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就在6月12日,针对当事人的暴力事件再次发生。

2013年6月12日凌晨2点50分,欧亚汽车乐园冲进来80多个社会闲散人员,他们头戴钢盔、身穿迷彩服、戴着口罩,手持镐把、铁棍、砍刀,用暴力切断院内所有电源,实施打砸抢烧的手段,强拆别墅1套、办公室1套,别墅和办公室的建筑以及财产被纵火。这些闲散人员把公司的13名值班人员控制住,用胶带捆绑值班人员的手脚,并且不让他们抬头看。2点50分到4点30分共计1小时40分,80多个闲散人员不间断地对办公室和别墅财产进行暴力强拆,对欧亚汽车乐园值班人员进行殴打,造成重伤2人、轻伤2人。在打人过程中,一个痞子说:“你们老板去哪里了,如果逮到他,就把他的两条腿给砸断,看他怎么再和政府作对!”另一个痞子更是叫嚣:“听说你们老板是党员?是党员他还敢跟共产党作对?这是找死!”

据受害人介绍,此次违法行为由陈家白庄村主任陈儒青现场指挥,6月12日凌晨3点50分陈儒青等人在欧亚汽车乐园的西南角开着其黑色帕拉丁(鲁QDP878)一直转悠,先是到了西门的北侧然后把车又停到站前商场,红绿灯的东南角,在打砸抢烧结束后与那些人一起离开。

经统计,社会闲散人员共砸毁欧亚汽车乐园车辆35台(其中力帆11台、本田1台、哈飞10台、羚羊4台、小康5台、奥拓1台、福田1台、长城1 台、宝马1台)、摩托车1台、电瓶车4台,抢走录像机1部(价值3900元)、照相机1部(价值2200元)、摄像录像设备若干(价值24000元),值班人员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10部(价值27500元)、现金12700元,暴力分子还把员工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车钥匙、家里钥匙和车内所有东西全部抢走,就连车内的方便面、香烟也不落下。传达室内的酒等任何可拿可用的物品都被抢走,屋内的其他设施、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则全部被烧毁。此次暴力拆迁造成欧亚汽车乐园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在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欧亚汽车乐园的值班人员于凌晨3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但是直到3点41分110才出警。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对这些不法分子不管不问,企业负责人对出警人员说:“你们出警人员不管不处理还出警干什么?”这些出警人员选择一言不发。3点30分公司员工拨打 119消防电话,3点45分左右119到达现场,在场的闲散人员却根本不让消防车救火,110对他们的粗暴行为视而不见。记者4点30分赶到现场时,这帮 社会闲散人员及110才离开现场。6点55分,工作人员在企业大门口发现被拆的房子在冒烟,便急忙赶到现场,发现房屋已经起火,就又一次拨打119消防电话。然而直到7点35分,两台消防车才到公司院内,其中一台消防车的后轮胎被扎破,现场救火的只有一台消防车,直到11点火势才被控制住,然而直到下午四点火灾仍未处理彻底,房屋冒着浓烈的黑烟。晚上8点,值班人员不得不再次拨打119消防电话。

这群人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带着口罩,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他们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打、砸、抢、烧。幕后主使更是打点好一切,110都不制止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而陈家白庄村主任有能力操纵这一切吗?又是谁在操纵陈家白庄村村委会呢?

看着已经变成废墟的企业,华菱集团董事长刘兰欣很难受,自己辛苦经营数年、价值千万的产业,就这样被不法分子抢走、砸毁、焚烧。他想不通为什么会 这样。面对记者,他一脸感概:这就是大美临沂、平安临沂吗?这种打砸抢烧行为不是土匪才做的吗?盛庄街道办事处、陈家白庄村委会是基层政府,竟然能做出这 样的事情,这是人民的公务员吗?痞子说别跟共产党作对,可是这群痞子能代表党吗?这种党内的垃圾如果不清除,如何能还临沂一片晴天呢?

说完,这位堂堂七尺 男儿掩面而泣。至于为什么暴力分子在强制拆迁之后还要纵火烧屋子,则是因为屋内有录音录像设备及一些资料,他们的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销毁证据。刘兰欣说,对于此事,我们已经通过媒体反映给了山东省政府、山东省纪委、山东省公安厅纪委,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我现在很难受,不知道哪一级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才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2013年6月17日,华菱集团再次到临沂市政府上访,临沂市信访局冯(音同)秘书接待了他们,冯秘书对华菱集团的负责人说:“华菱集团上访案件属于特别重大案件,所以由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上访案件办公室处理,我就是这个办公室的主任,所以你们放心。”但是当华菱集团的负责人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时,冯秘书说:“打砸抢烧事件已经由盛庄派出所移交给了刑警,现在是刑警负责。”

随后,刑警大队分管罗庄区的郑(音同)队长对他们说:“案件我们已经接收,正在调查中,我们会尽快破案,你们就在家等待,如果需要找你们了解情况,我们会再找你们。”华菱集团代表刘女士问道:“我们现在就可以提供证据,你们找我们受伤的人只问打人的事,怎么不问抢劫、放火?”这位队长只说 “我们现在就是在取证,你们别着急”,便没有回答更多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身自由的要义是尊重公民的人身,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剥夺或限制违法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杜绝随意捕人、监禁、搜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清晰地看到由陈儒青指挥的社会闲散人员攻击欧亚汽车乐园的员工、打砸抢烧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3年6月20日,记者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发现欧亚汽车乐园的土地竟然在挂牌出让,此时暴力拆迁引起的纠纷还没有任何结果,那么这样是否会激化双方矛盾,挂牌出让是否违背了法律程序?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领导出差了,这个问题要等领导回来。”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也没有得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的任何答复。

华菱集团第一次上访时,临沂市信访局给出的答复是,很快督促解决问题。然而等待的结果竟然是企业被打砸抢烧。这起恶劣的打砸抢烧暴力拆迁不仅让企业遭受高达300万元的经济损失,还造成多人受伤、丧失人身自由、不断遭到恐吓。社会闲散人员私自闯入他人住宅、纵火伤人,如此昭然若揭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然而拨打110后,出警人员的态度漠然更是让人感到心寒!一方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一方却是对违法分子不管不问,记者不禁想问,这种纵容背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其中又牵扯了怎样的利益链条?

华菱集团第二次上访,所有的人员都表示尽快解决,可是这次等来的结果竟然是土地被挂牌出让。警察出警不作为、国土资源局违规操作、信访局敷衍了事,为何如此清晰的事实却遭到这样多的阻碍?华菱集团的拆迁到底触动了谁的神经?又牵扯到背后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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