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竿而起?河南商报两篇“神题”火爆网路

【新唐人2013年7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刘嵩综合报导)7月3日,《河南商报》在中国新闻版面刊出两条“神题”,被网友发现后上传至微博,引发众多网友围观。

对不起,唐慧,不是你没脸见人,是我们没脸见你,是法律没脸见你

7月2日,“上访妈妈”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院公开审理。据陆媒报导,当日早8时,唐慧刚出现在湖南省高院西门北侧,立即被守候已久的部分市民发现,“我们一直关注你呢,你要坚持啊!” 从西门到入口通道不到30米,唐慧走了整整10分钟,两次与旁边陪同的朋友抱头痛哭。

2006年,湖南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被人轮奸,并被强迫卖淫100多次。作为受害者妈妈,唐慧曾多次就该案上访,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被称为“上访妈妈”。

2012年8月3日,中共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引发民众关注与谴责,湖南省劳教委迫于压力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

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4月12日,中共永州市中院一审判唐慧败诉。4月30日,唐慧向湖南省高院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院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道歉并赔偿。

庭审中,永州劳教委承认当时提出给唐慧10万元,但强调是对唐慧的人文关怀,被唐慧拒绝。据报导,此前永州劳教委员会的一位民警找到她,表示可以出具道歉信,赔偿2000多元,并支付10万元的生活补助费。条件是,唐慧对此事保密。

7月3日《河南商报》刊文声援这位“上访妈妈”,怒斥法律不公。在A15版面列出醒目标题——对不起,唐慧,不是你没脸见人,是我们没脸见你,是法律没脸见你

好吧,那个成年同伙是谁

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因同案身份迟迟不见公布引起公众质疑,网传4名同案身世显赫。7月1日夜,北京警方辟谣。称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为未成年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

《河南商报》因此撰文“好吧,那个成年同伙是谁”,文章指出,警方的通报称“5人中有4人为未成年人”,意味着另一人显然为成年人,而此人的信息同样也未予公布。该报记者为此联系北京警方,但没有获得回应。

此外,微博上网友亦晒出公安部曾在网上发布的两条对未成年人的通缉令,请北京警方解释。

手机用户2359232321:痛快!

郑寓亮: 等这个说法很久了!让人想起曼德拉的那次著名庭审。“对不起,不是你没脸见人,而是法律没脸见你!

宋正浩: 这份报纸的主编要被约去喝咖啡了。

juquanyun123: 严重怀疑这张报纸会不会被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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