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出台强打海外逃税政策

【新唐人2013年06月27日讯】刚刚过去的八国峰会上,美国、加拿大等八国领袖发布公报表示,要采取措施加强打击海外逃税,日前加拿大税务局局长就宣布,要收紧加国居民的境外财产的申报政策,并推出了新版境外收入认证报税表(T1135),来看记者朱峰的报导。

加拿大税务局局长谢伊(CRA)宣布,2013年报税年度,境外财产超过10万元的加国居民(不只是永久居民与公民)须填写新版的境外收入认证表,也就是T1135。

加拿大税务局局长 Gail Shea:这个增加透明度的举措利于按规矩缴税的国民,不过对于隐藏海外资产的居民就是坏消息。

税务局2007年推出的新表有什么不同呢?资深特许会计师余政昌介绍, 和税务局2007年推出的旧表相比,新表要求必须详细申报海外资产,包括海外银行户口、海外公司股份、非居民信托基金受益、海外互惠基金收益、海外政府债券及公司股息、离岸互惠基金收益及海外不动产六项详情。

特许会计师余政昌: 你的银行,银行的名称是什么,然后你的银行是在哪个国家,这个金额在年底的时候是多少,在年度之中最高的金额是多少。

余政昌提醒,华裔居民如果在加国以外投资或开公司,还有太空人尤其应该注意,加拿大是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课税。

不过他也提醒,报税年度的任何一个时间如果海外资产成本超过10万都要申报,不过自用的海外房产就不用申报。

特许会计师 余政昌:假设他的资产没有处理掉,没有卖掉也没有租给人家,只是有时候家人还在用,所谓的个人使用,事实上这个部分即使它的成本超过10万块的话,也不是在海外资产申报的范围。

税务局还警告,不申报境内与境外收入来源属于违法。而且一旦发现个人偷税漏税,将要求还清所有税款,加上利息和罚款,还可能重新审查过去3年的缴税情况。法院也可能有额外的惩罚,罚款最高不超过所欠税款的两倍,刑期最长不超过2年。

联邦政府稍早还宣布,拨款3,000万以打击海外逃税和避税,包括审查从本国电汇10,000元或以上到海外的款项,成立特别审查队等。

新唐人记者朱峰加拿大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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