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狂犬病菲劳 卫署:依法隔离

【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3日电)网友认为应将染狂犬病菲律宾籍劳工遣送出境,卫生署疾管局说,患者现况不适合搬动,患者隔离医疗费用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医师罗一钧说,这名今年首例境外移入狂犬病个案是31岁菲律宾籍男性,来台前在菲律宾曾被狗咬,5月初出现不适症状就医后,医师查觉有疑似狂犬病症状并通报疾管局,患者唾液PCR核酸检验与基因定序与菲律宾流行的病毒基因序列一致。

疾管局副局长周志浩表示,狂犬病是第一类法定传染病,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应隔离治疗,期间费用由中央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支付。

由于目前中华民国与菲关系紧张,部分网友认为应遣送这名个案回菲律宾,周志浩说,患者情况仍不适合搬动,若家属有提出要求希望回国,且愿意支付运送费用,在妥适医疗处理下便可以将患者送回菲律宾。

周志浩说,自1959年起台湾就没有再出现有人的本土病例,1961年后也没有再出现动物病例,且台湾仍是全球少数狂犬病“非疫区”,国际疫区以中国、南亚和东南亚。

周志浩说,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脑脊髓炎,致死率100%,去年7月1名台商在中国大陆被狗咬,返台后发病经隔离治疗,仍不幸在今年4月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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