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当光明灯 民众认养省公帑

【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7日电)苗栗市公所推动路灯认养,获得市民“当作点光明灯”热烈响应,去年认养率达65%,替公所省下近新台币250万元电费支出。

苗栗市公所今天举办“孝亲点灯”记者会,号召市民参与路灯认养,化小爱为大爱,让路灯照亮阴暗道路,防止宵小,指引民众平安回家。

苗栗市长邱炳坤指出,苗栗市现有路灯7600余盏,每年路灯电费支出约700万元,因公所财政拮据,民国98年以“爱心认养光明灯”推动全民认养,获得不少市民、企业支持响应,获认养的路灯从数百盏增加到去年的4900余盏,认养率达65%。

苗栗市公所公园路灯管理所表示,认养路灯费用每盏1年500元,单是去年认养收入将近250万元,替公所省下不少支出,相关经费也将专款专用在路灯电费、迁移等维修费用。

获认养的路灯杆上,公所会贴上爱心贴纸表达感谢,贴纸上印有平安“福”字,祝福认养者全家幸福健康。

邱炳坤说,一样的点灯,可以有不同选择,“认养路灯”能照亮家人,也让灯火下每个身影快乐出门,平安回家,期望透过宣导达到“全认养”目标,照亮苗栗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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