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流感延效期 卫署挂保证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3日电)民进党籍立委陈亭妃今天说,有民众买到卫生署准许的过期克流感。卫生署说,储存7年的药剂经检验品质符合规定,合格有效。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亭妃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有民众到医院就诊,竟领到过期克流感药物。

陈亭妃出示药物表示,民众拿到的药品外盒有效日期是写今年10月31日,但盒内药物有效期限却是2006年10月到2011年10月;民众打电话去医院,院方却说是依照卫生署公文指示,可以继续吃;如果不吃,就要自费购买。

民进党籍立委杨曜说,一般市售食物过期要罚,为什么卫生署主管的克流感却可以延期?

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组长杨靖慧说,生产克流感胶囊的罗氏药厂提供安定性试验报告显示,克流感胶囊在摄氏25度储存条件下,架储期可达7年,且储存7年的药剂经检验品质符合规定,仍然合格有效。

杨靖慧表示,现在新买的克流感有效期限都是7年。

食品药物管理局主任秘书罗方吉说,目前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的克流感药品都合格,品质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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