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未支付美高额核能费用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7日电)台电公司今天表示,运转中的核一、二、三电厂平均每年核燃料费用约新台币71亿元,其中向美国采购费用仅约22亿元,绝非外传高估金额。

媒体报导“台电包括铀燃料棒、核四咨询费用每年至少给付美国数百亿元”,如台湾贸然废核,恐冲击台美关系。

台电发布新闻稿表示,参与核四工程的厂商包括美国、日本及国内相关业者,都依公开程序办理招标、采购;目前台电给付美国奇异公司有关核四顾问服务费每年约10至12亿元。

另外,现有3座核电厂平均每年核燃料费用约71亿元,其中向美国采购燃料棒费用约22亿元,未来核四厂如顺利商转,估计每年向美国采购燃料棒费用约10亿元。

新闻稿中说明,核电厂所需核燃料为原料铀,经转化、浓缩、制造服务加工后,才可供填换使用。由于美国并非原料铀主要生产国,所以没有向美国购买,其他转化、浓缩等制程部分由美国供应,发电用燃料棒成品则向美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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