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配发0.5元股利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2日电)中钢公司今天举行董事会,会中通过101年度财报,EPS0.38元,配发股利0.5元,其中现金股利0.4元、股票股利0.1元,现金殖利率1.5%。

中钢公司101年度营业收入新台币2071亿9300万元,税前盈余61亿3100万元,净利58亿1100万元,每股盈余0.38元。

中钢公司表示,101年度可供分配盈余77.06亿元(含特别盈余公积转列未分配盈余),除提列法定公积、董事监察人酬劳金、员工红利外,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红利为每股1.4元,其中股票0.1元,现金1.3元。

普通股配发股东红利每股0.5元,其中股票股利0.1元,现金股利0.4元,殖利率1.5%。

中钢为充实营运资金,自101年度可分配盈余项下提拨15亿3107万4450元办理盈余转增资,发行普通股1亿5310万7445股,每股面额10元,一次发行,新股的权利义务与原普通股相同。

中钢集团旗下的中钢构受惠重大公共工程挹注产量和订单,股利从97年度每股配发0.9元到101年度增加到2.1元,殖利率6.26%,迭创新高。

集团旗下的中联资近5年现金股利分配均介于2.5元到2.8元间,101年度配发2.8元,殖利率 5.05%。

中鸿钢铁近5年中仅99年度配发每股0.6元现金股利和0.4元股票股利外,其余年度均不配发股利;中龙钢铁近4年中仅100年度配发每股0.16元股票股利,其余年度均未配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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