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社区案 法务部:依法执行

【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蔡沛琪台北20日电)民间团体质疑政府拆迁部分社区居民住房违反人权公约。法务部说,华光社区案依法执行,已请北市介入协助弱势居户。

华光社区自救会、青年乐生联盟、高雄拉瓦克部落、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及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等反拆迁团体代表,上午在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田秋堇、吴宜臻、陈其迈、尤美女陪同下,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质疑政府以法院判决拆迁部分民众住房,已违反国际人权公约“适当住房权”相关规定。

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高涌诚说,总统马英九已颁布“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依据两公约规定及日前来台审查两公约施行状况的国际人权专家意见,政府强制驱离部分社区住民且未提供合适的替代住宅,违反人权公约。

华光社区自救会成员林雅琪说,许多住户在华光社区已住了几十年,有门牌、有水电、有缴税,但政府却在最近将社区居民指为“违占户”,打官司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拆屋还地。

田秋堇说,若是“违占户”,政府应该早在 20、30年前就依法告诉住户应该搬迁,而不是在台北市房价已经达到天价了,才要求住户返还不当得利、拆屋还地,让住户流离失所。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回应,法务部依照法院定谳判决,依法执行华光社区地上物腾清作业,将土地移交给财政部处理,并非无故驱离居民,也未违反两公约规定。对于弱势居户,法务部也已请台北市社会局介入协助,提供必要安置。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政府保护合法、照顾弱势,全案已进入法院判决程序,应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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