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变更设计 台电说明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4日电)台电公司核能发言人蔡富丰今天表示,核四厂中所有台电公司自行变更的1536项设计修改,大部分都经奇异公司认同,其中仅有46项需补强。

他表示,需补强的46项中,台电均依奇异公司设计图,将其中40件施作完成,也通过品质、品保程序完成检验结案;其余6件,将于近期施作。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卢秀燕今天在立院财委会质询审计部有关核四变更设计究责及安全问题。

审计部审计长林庆隆表示,按合约规定,核四厂核岛区的变更设计要由原设计公司、美国奇异公司核定,但台电履约过程中便宜行事,自己擅自主张变更,台电并因此被监察院处罚新台币1900万元。

核四由美商奇异公司负责设计,双方于2006年间,对工期展延及停建后额外工作等的补偿金未达共识,引发履约争议及契约谈判等问题,直到2010年才完成修约。

依据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子反应器设施品质保证准则”,工程若须设计变更或现场变更,须由原设计机构或由经营者指定的机构核定,也就是说,核四任何变更都须由奇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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