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废最终处置延宕 原能会紧盯

【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4日电)原能会今天表示,台电公司应在110年完成兴建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否则原能会将不排除要求核电厂停机等适当的管制措施。

新北市长朱立伦接受媒体专访表示,没有核安就没有核能、就没有核电,立场不能改变,不只针对核四,也包括核一、核二、核三;唯有把“安全”问题都解决了,才有核四建与不建的议题。

朱立伦同时表示,核废料处理是新北市很痛的一件事,核电厂设立,到现在都无法处理核废料问题。不只是干湿储存槽的细节,更大的是“核废料究竟何去何从?”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源卿指出,对核能安全,原能会责无旁贷。台湾核电厂设备多来自美国,原能会参照国际及美国原子能委员会法规,制订建厂的管制标准,严谨处理燃料装填、运转发照作业。

周源卿表示,原能会每天都有 2位人员在核电厂驻厂,尤其日本福岛311事件以来,每 2周都会派专案小组进行系统视察,进一步要求核安。

他说,以过去几年来看,原能会除对台电公司重大缺失处以10至上百万元不等罚款外,并开出上百件“注意改进”事项,可见原能会对核电厂安全管制不遗余力。

至于核废料最终处置,周源卿指出,原能会已要求台电,今年一定要完成地方性公投,民国105年完成最终处置场选址作业,开始工程兴建,110年完成兴建。

他说,这个期程是最后期限,台电公司一定要在期限内完成,否则原能会将不排除要求核电厂停机等适当的管制措施。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