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最終處置延宕 原能會緊盯

【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4日電)原能會今天表示,台電公司應在110年完成興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否則原能會將不排除要求核電廠停機等適當的管制措施。

新北市長朱立倫接受媒體專訪表示,沒有核安就沒有核能、就沒有核電,立場不能改變,不只針對核四,也包括核一、核二、核三;唯有把「安全」問題都解決了,才有核四建與不建的議題。

朱立倫同時表示,核廢料處理是新北市很痛的一件事,核電廠設立,到現在都無法處理核廢料問題。不只是乾濕儲存槽的細節,更大的是「核廢料究竟何去何從?」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指出,對核能安全,原能會責無旁貸。台灣核電廠設備多來自美國,原能會參照國際及美國原子能委員會法規,制訂建廠的管制標準,嚴謹處理燃料裝填、運轉發照作業。

周源卿表示,原能會每天都有 2位人員在核電廠駐廠,尤其日本福島311事件以來,每 2週都會派專案小組進行系統視察,進一步要求核安。

他說,以過去幾年來看,原能會除對台電公司重大缺失處以10至上百萬元不等罰款外,並開出上百件「注意改進」事項,可見原能會對核電廠安全管制不遺餘力。

至於核廢料最終處置,周源卿指出,原能會已要求台電,今年一定要完成地方性公投,民國105年完成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開始工程興建,110年完成興建。

他說,這個期程是最後期限,台電公司一定要在期限內完成,否則原能會將不排除要求核電廠停機等適當的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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