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女出钱 保母获交保

【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4日电)新竹的陈姓女保母疑因照顾不慎,致两受托女婴死亡。陈女原本筹不出保金遭羁押,但一名与陈女不相识的女企业家帮她出钱,让陈女获保释。

陈女受托照顾两名分别是6个月大的钟姓女婴和2个月大的张姓女婴,但2月1日晚间到2日凌晨,一夜之间,钟姓女婴遭电脑滑鼠线缠住颈部送医不治,张姓女婴在婴儿床上溢奶窒息死亡。新竹地检署谕令陈女和陈女长子各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因陈女筹不出保金,检方改向法院声押。

法官2月3日凌晨裁定羁押时,新竹市议员郑正钤带着现金到新竹地院要帮陈女办交保。郑正钤说,保金是一名张姓女企业家所出,女企业家告诉他,陈女有照顾婴儿疏失的过错,但陈女也有小孩,不想再让多一个家庭破碎,因此愿意帮陈女具保停押。后来法官改裁定陈女10万元交保,长子无保释放,限制住居。

郑正钤表示,张姓女企业家相当低调,虽然有媒体表示想要采访,但都遭张女婉拒,陈姓女保母则向他表达谢意,也表达希望有机会可以向不认识的张姓女企业家当面道谢。

新竹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佳秀说,陈姓女保母经不认识的人出钱交保,确实相当罕见,但目前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与出钱的人需有亲属关系,未来若被告没有到庭,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官若许可停押,应命停押声请者提出保证书,保证书以“区域内殷实之人所具者为限”。但若缴纳具保停押保证金,可免提出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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