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权益 台少盟吁落实保障

【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日电)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今天说,保障建教生新法上路,教育部应尽快成立建教合作申诉审议会,并说明新法何时开始适用。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淑芬上午与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全国高级中等学校教育产业工会与全国产业总工会等团体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

叶大华表示,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已公告施行,却有厂商和建教合作的学校表示不满,甚至表示考虑要停止建教合作。

她说,他们认为新法对建教生工时、薪资规定比劳工更严,对厂商不公平,其实如果过去厂商都确实遵守旧规范,新法不会造成太多进用成本。此外,部分参与建教合作的学生家境清寒,建教合作制度更应提供他们优质且有劳动尊严的建教合作机会。

叶大华呼吁教育部,尽快依法成立建教合作申诉审议会、建教合作审议评估小组,建立有效申诉管道,并透过评估小组制定建教合作友善职场的评估指标。教育部也应尽快说明,101学年第2学期高中建教合作要适用新法或旧规定。

高中职工会副理事长黄耀南则说,学生参加建教合作制度,要学习专业技能,而不是充当廉价劳力。现在有些厂商心态简直就是“吃到大块肉不愿放”,他们应尽企业责任,照顾弱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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