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为逮共犯无法先缉落跑英商

【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陈亦伟台北29日电)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去年发监前竟持他人护照潜逃出境。台北地检署今天表示,因要锁定共犯,无法先通缉林克颖

林克颖被控民国99年3月间凌晨酒驾撞死负担家计的送报生黄俊德。林克颖在侦审中都否认犯行,辩称驾驶是酒店的代客停车人员,不知道发生车祸。法院传讯相关证人并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才戳破林克颖的谎言。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定谳,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台北地检署去年8月下旬传唤林克颖9月21日到案发监,但当天林克颖行踪不明,期间检方指挥警方拘提无着,经向桃园机场调阅监视器比对,发现英籍印度裔的林克颖竟持在台教美语的英籍白人友人护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另查出林克颖早在8月8日就订好机票。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表示,去年检警传拘林克颖无着后,随即清查所有机场与港口,更把所有机场的通关监视画面都过滤一遍,为确认林克颖潜逃管道,花了不少时间。

黄谋信说,检方之所以不能在第一时间对林克颖发布通缉,主要是检警要缉拿掩护他逃亡的共犯,一旦发布通缉会让共犯有所惊觉,检察官在今天确认共犯到案后,再一并发布林克颖的通缉,时效到民国120年9月。

法界人士指出,林克颖是英籍印度人,外表像黑人,竟然能持白人护照从机场出境,查验人员难逃行政疏失究责,但应不构成刑法纵放或脱逃罪。

台北地检署已约谈提供护照给林克颖的白人。法界人士说,一旦调查属实,这个人将面临便利脱逃罪与伪造文书罪等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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