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准 林益世可回高雄过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涉贪的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目前被限制出境、住居。他向法院声请回高雄过年,北院今裁准他6天时间可将住居地更改在高雄。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秘书长任内向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新台币6300万元、索贿8300万元未遂,遭特侦组依违背职务收贿等4罪起诉;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舅父沈焕章、沈焕瑶4人也被依洗钱等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裁定林益世以5000万元具保停押,并限制出境、住居,林益世应每天晚间7时至9时到台北市中崙派出所报到。

农历年节将近,林益世向法院声请将限制住居地点于农历年间改为高雄凤山区老家。

台北地院今天裁准林益世于2月9日至2月14日的限制住居地点改为他在高雄凤山区的老家,林益世应每天晚间7时至9时至高雄市凤冈派出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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