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总处:县市改制 控管员额

【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今天表示,因应原台北县等改制直辖市,已适当限制地方政府改制初期员额成长,无媒体所称员额暴增情形

人事总处说,原台北县等县市民国99年12月25日改制为直辖市,依“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规定,各改制直辖市政府编制员额总数上限总计4万1760人。

不过,人事总处表示,考量县市改制直辖市目的在提升业务功能,为避免改制初期大幅扩增人力造成政府财政冲击,行政院98年12月及99年5月两度会商相关地方政府,朝撙节方向建立控管直辖市政府员额合理成长的基本原则。

人事总处说,当时明确规范县市改制直辖市前3年得增加的员额总数上限为2243人,并限制各改制直辖市政府编制员额总数上限为3万5085人,较“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规定总数减少6675人,已相当约制。

至于各直辖市政府于各级行政机关员额配置情形,人事总处说,尊重地方自治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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