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0日电)陈姓男子不满追求发姐遭拒,去年持水果刀刺杀,造成对方血流如注、肠子外露。台北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陈男8年6月徒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陈男和傅姓女子有感情纠葛,去年7月间到傅女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美发工作室,要求与女方交往,遭女方严词拒绝。
陈男遭拒后恼羞成怒,拿出预藏的水果刀猛刺对方腹部,导致女方血流如注、肠子外露,还将她的头部强压到浴室马桶内,经女方苦苦哀求后才肯罢手离去。女方致电向友人求救,送医后捡回一命。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但辩称只是吵架后一时气愤拿刀吓人,不小心刺到对方。
但法官斥责陈男说法是为卸责,他持刀猛刺之下深及内脏,导致被害人肠子外露,可见力道之猛,犯后又自行离去,放任对方自生自灭,认定陈男行凶手段凶狠,犯后狡辩无悔意,依杀人未遂罪判处8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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