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苗栗县10日电)范姓男子经营贩售医疗器材,却私自制造颅颜面手术用的骨钉、骨板,以假乱真,卖给大型医院,苗栗地检署侦结将范男起诉。
苗栗地检署今天公布起诉书指出,范姓男子和母亲经营贩售医疗器材公司,以进出口贸易为主。
范男代理美商公司用于颅颜面手术的钛金属骨钉、骨板医疗器材,年销售金额高达新台币7000多万元。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明知美商公司的骨钉、骨板已经停产,未经卫生署核准,不得制造钛金属骨钉、骨板医材。
范男等人却向进口商购买钛合金材料,由一家公司加工仿制相同规格骨钉、骨板成品,再指挥不知情员工,将仿制的骨板、骨钉装入美商公司原厂绿色空盒内,鱼目混珠,导致多家大型医院下单。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坦承犯行,承认将原厂人工骨水泥外盒拆除,换贴仿造原厂并将有效日期更改延长半年的标签贴在外盒。
起诉书指出,医疗器材原厂使用年限为3年11月,检方去年8月查获,显示所有的骨板、骨钉都已超过有效日期。
苗栗地检署侦查终结,范男等人所为已违反药事法及诈欺取财等罪嫌,提起公诉。
检察官认为,范男将骨钉、骨板等医疗器材,更改有效日期并冒用他人药物的标签,贩售各医院、诊所牟取暴利,销售金额达新台币1000多万元。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行为危害人体甚钜,但药事法第87条罚金最高额仅10万元,第84条罚金仅5万元,但因范男等人牟取暴利,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1/10/a8286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