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7日电)宇辰光电董事长王贵璟被控和人头公司签约,垫高采购价格,向银行贷款。北检漏夜复讯,今晨谕令王男6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
同案被告的王贵璟妻子、宇辰光电副总经理江慧敏,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
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接获检举,指控宇辰光电欲向银行贷款购买机具时,银行要求公司须出示采购合约,才能审核贷款,宇辰涉嫌与5家人头公司签约,垫高采购机具金额,以不实财报,再向银行成功贷到1亿3000多万元。
台北市调处搜证后,昨天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兵分6路搜索宇辰光电和人头公司等地,并约谈宇辰光电董事长王贵璟等人到案并移送检方复讯。全案将朝违反证交法、商业会计法及背信等罪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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