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4日电)内政部今天通过役男征集入营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期间,家属不能维持生活时,经核列为生活扶助对象者,可发给一次安家费。
现行“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所称服兵役役男,指应征(召)集在营(勤)服兵役义务役人员。
内政部部务会报下午通过修正,增列征集入营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期间,家属不能维持生活时,经核列为生活扶助对象者,可依核列等级,发给一次安家费。
“服兵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民国91年5月30日发布施行,内政部说,这次修正是配合“兵役法”将常备兵役区分为现役、军事训练及后备役,以及兵役法规定接受常备兵役军事训练期间,其家属不能维持生活时,应由政府负责扶助。
内政部说,鉴于时空背景变迁、社会家庭结构改变,并参酌去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救助新制,放宽家庭应计算人口范围,增列兄弟姊妹不受役男服役前1年须经户籍登记持续为同户生活的限制,同时也将显无经济效益的土地,不予列计家庭不动产计算范围。
现行服兵役役男家属一次安家费及三节生活扶助金计算基准为新台币4800元,发放金额以计算基准、平均役期及发放次数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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