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宪涉南港案 最高法院发回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0日电)前内政部长余政宪于扁家南港案被控贪污,高院二审去年判他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发回更审。

根据判决书,民国92年7月间,经济部国贸局委托内政部营建署办理世贸南港展览馆兴建工程,工程预算新台币36亿元。为尽快兴建展览馆,采最有利标方式招标,由学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审理标案,让最优建商得标。

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家国务费等案时,查出力拓公司涉行贿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吴淑珍再指示余政宪泄漏南港展览馆标案的评选委员名单及投标厂商资格文件,让力拓公司顺利标得南港展览馆兴建工程。

吴淑珍涉南港案部分,今年7月已被依图利罪判刑9年确定。

最高法院认为,须厘清余政宪及评选委员洪重信是出于图吴淑珍何种不法利益而泄密,且二审未说明余政宪为何适用证人保护法减刑及他仅图利吴淑珍,本身并无所得,却未适用贪污治罪条例减刑等理由。

评选委员周家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6月,禠夺公权5年,二审因证据不足,改判他无罪;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对周家鹏是否收受贿赂的重要关系事项与卷内资料不符,将他及余政宪、洪重信部分均撤销,发回更审。

另外还有6名评选委员一、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月至8年不等,均褫夺公权5年并追缴不法所得;最高法院驳回这部分上诉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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