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0日电)台北市政府法务局今天表示,调查检测40种市售葡萄糖胺口服液,有10件实测含量低于标示含量。
法务局长蔡立文表示,近两年“液态葡萄糖胺营养食品”热卖,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委托台湾检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与检测市售葡萄糖胺口服液,共计抽样40个厂牌产品,有10件实测含量低于标示含量,与标示含量差异最大达86%。
蔡立文表示,一般葡萄糖胺液产品,主要添加葡萄糖胺盐酸盐为主,抽验40件产品中,有1件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规定;另2件虽标示添加己二烯酸,实际却添加苯甲酸。
他指出,“苯甲酸”过量或长期食用会影响肝功能,虽然在标准使用范围内,不致对人体有害,但肝功能不佳者,仍宜避免。
此外,蔡立文说,这次抽验产品中有3件标示“低钠”,但实测含量却高于“低钠”标准;其他产品实测钠含量高于标示者共有11件;同时还有1件添加糖精过量,动物实验发现,若长期食用大量人工甘味剂恐导致癌症。
关于检验不符食品卫生管理法的产品,主任消保官陈信诚表示,将移交台北市卫生局依行政程序进行调查。
卫生局食品卫生管理处长陈立奇说,卫生局已对部分不合格产品进行抽验,因检验结果不同,有部分需再厘清;由于不合格产品多为外县市单位辖管,也将依法定程序移交各县市卫生局进行抽验、调查。
他说,后续检验若确实违规者,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进行惩处。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12/20/a8176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