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正公电(CAP220号)

【新唐人2012年12月12日讯】

CAP220号标题“周刊指妻逃税 侯友宜驳斥”,文内第1段第1行“新北市长”,请改为“新北市副市长”。

CAP220号校正后全文如下:

周刊指妻逃税 侯友宜驳斥(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2日电)新北市副市长侯友宜今天表示,他妻子的财产都是继承而来,相关财产都依法申报并信托,绝无周刊所称隐匿财产。

最新出刊的壹周刊指侯友宜的太太坐拥文化大学校外宿舍100多间套房,但房产却登记在另一公司名下,质疑侯妻一年约新台币1400万元的收租所得没有在财产申报内,是侯家故意逃税。

侯友宜今天举行记者会表示,他的岳父过世后,相关500坪土地都是他的太太继承所得,中间绝没有所谓的买卖,房子盖起来以后租给学生,一切合法缴税,而且开具发票,外界可以到国税局去查,“绝对每一个租出去的房间都有发票可查”。

至于财产申报,侯友宜也强调每一笔都有申报,目前宿舍大楼已经交付给文大管理,更重要的是都已交付信托。

他表示,妻子所有财产都是继承而来,绝非外传所谓向吴姓地主收购土地,“妻子有点小钱也麻烦”。

他提出遗产移转的证明指出,妻子在民国70年间就陆续获父母移转财产,但他是71年间才认识妻子,当时妻子还只是小餐厅的会计,他也不知道妻子娘家有钱。

侯友宜说,自己交游广阔,也常请朋友吃饭,薪水根本不够用,有时还需老婆金援。他当时在台北市工作,为避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才要求妻子把公司登记在台北县(已升格新北市),房产也委由文化大学管理。

他强调,周刊报导前虽有查证,他也作充分说明,但仍有部分报导不实,因此,为维护家庭及个人名誉,他将提告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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