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夫钱回娘家 越籍妻涉偷窃罪

【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0日电)越籍陈姓女子涉嫌偷夫新台币70万元,携30万元搭机返越南,余款托人汇给她,经丈夫报案。台中地检署依窃盗罪嫌声请简判。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36岁越南籍的陈女与谢男结婚后,今年7月间凌晨在丰原住处,持钥匙开保险箱,偷走谢男存放的现金70万元。

陈女携带30万元现金,搭机返回越南,另委托友人帮她将余款40万元汇到越南给她。谢男发现陈女返越南后,立即查看保险箱,现金已不翼而飞,报警侦办,循线及时拦阻余款汇出。

事后,陈女返台,警方询问时坦承犯案。台中地检署以窃盗罪嫌将陈女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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