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开启民权时代,突破民生困局

【新唐人2012年12月6日讯】 多年来中国官方一直强调民生,将改革合法性与紧迫性嫁接于民生之下,营造出因中国民生问题而需要继续改革,而改革目的就在于改善民生的话语环境。无庸置疑,中国民生的确需要改善。但是,试想一下世界上哪个国家民生又不需要改善呢?可见,民生改善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永久课题。

就一个国家发展来说,强调人类的永久课题原本是没有什么错的,但是不分时期,不计国情,一味强调某个方面而忽视其他一些方面,显然就会有问题。

中国自1976年文革结束后,尤其从1978年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改革启动后,经过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农村承包制普遍推广,到企业奖金与承包制机的落实,中国以基本衣食温饱生活为需要的民生得到长足发展。然而,自从 1989年出现镇压春夏那场民主运动后,中国社会发展急剧转向单向的以拜金主义为价值核心,以权力劫掠、分割为形式的经济改革,这个时期政府推行经济改革的一切口号变成改善民生。

历经三十余年在民生口号下的改革,中国今日出现了巨大的贫富差距。从目前世界通用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基尼系数来看,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78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了 0.465。此后,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国内的基尼系数。此后的基尼系数大都是经济学者的估计。中国社科院一份报告称,2006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 0.496。2010年,新华社两位研究员更判断我国的基尼系数实际上已超过了0.5。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欧洲与日本的基尼系数也不过在 0.24-0.36之间。 可见中国社会在改善民生的口号下所进行的改革而导致的贫富差距达到了多么悬殊的程度!使社会陷入了多么危险的境地!

不仅如此,中国至今已经在民生改革口号中制造出了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上访民众与每年达二十几万起的群体事件。导致如此激化的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背后原因是:环境被破坏,空气、水土被污染,怪病层出,不少村落已成为癌症村或其他难治病症村,中国许多原本秀美的家园已变成不宜人居之地,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由于权力的短视与寻租需要,中国原本有限的自然资源,如矿产等,在破坏性开发与开发性破坏下被疯狂开采,导致资源在巨大浪费下的日益枯竭,使社会发展机会持续萎缩;在司法不独立,权力无监督情况下,各种司法腐败泛滥,制造出种种离奇古怪的冤案,社会公平、公正严重缺失,普通民众深感在社会生存无所凭倚与依靠;在政策偏向,法规不公下,社会医疗、教育、就业等等存在极端歧视现象,导致社会区域分隔、条块成仇;在绝对权力下的绝对腐败中,各种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泛滥成灾,导致社会大批失地、失房、失业民众,彰显出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毫无保障;在公权失责与道德沦陷的双重夹击下,社会食品、药品、治安高度危机,民众生命时时面临威胁;—-

如上种种危机与灾难,都是在民生旗号下经济改革的产物。这种宣示解决民生问题而产生的严重的社会病症是否能在持续民生口号下得到化解?

只要透过这些民生口号下产生的问题,我们不难追溯到其深层的权利缺失的根由。可以说,今日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都能从公民权利被侵害上找到答案。社会出现严重贫富悬殊的根由是广大民众在社会财富分配上缺失参与权、监督权,公权力一手主导财富分配,出现严重权力自利现象,形成社会权贵集团;环境被破坏、资源被掠夺,因于公民产权不明,环境权没有得到伸张,无论公有或私有资源,公民均无力参与、监督及保护;司法不公,皆因法制被权力工具化,公民没有参与立法与司法监督权利,因而权力劫掠了社会公平与正义;权力腐败皆因公民缺乏选举执掌权力者的权利,缺乏言论自由来监督权力执掌者的行为,缺乏结社自由权来形成权力执掌者的竞争;至今社会食品、药品、治安等等的不安全,那正是公民缺失监督权利,以致极端权力玩忽职守或营私舞弊。

由此可见,中国社会今日民生口号下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是一个民权缺失的问题,要想解决中国今日问题,必须理清民权与民生的关系,切实落实民权,开启一个伸张民权的时代。

今日被高挂于官方口头的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从概念可知,民生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第二个层面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与发展能力,第三层面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可见,民生问题主要是立足于人的动物性生理需求满足及保障上。

与民生对应的民权简而言之就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日常使用的民权侧重指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民国先驱廖仲恺先生在《革命继续的工夫》中对民权的解释是:“民权这两个字的解释,在政治上说,就是人民有参预立法、容喙政治的权;在法律上说,就是人民有不许别人侵犯他的身体、言论、信仰、住居、集会种种自由的权。”可见民权侧重指人的社会性中所包含的权利。

从民生与民权两词的概念定义中可以看出,民生重在人的动物性需求上,而民权重在人的社会性需求上。作为即有动物性亦有社会性的人类,毕竟社会属性是区别且高于动物属性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民权是人类更根本的高于民生的发展阶段。在民生与民权的关系中,民权是根,是本,民生是枝,是末;民生是民权的外在表现,是民权的外化形式,而民权是民生的内在本质,是民生的决定因素;没有民权的民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暂时的,易变的,甚至是虚假的表象。只有民权保障下的民生才会持续、健康、稳固。一切民生的发展若没有最后沉淀、凝固、提升到民权上来,没有最后化为民权的成果,那么民生就不可能真正成功而持久地改善,而相反,如果有民权的落实与保障,就必然会促进、保持民生的健康发展。虽然在人类历史上某个时期,可能因为民权而影响到民生,但那必然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民权必将促进民生改善与提升。

回首中国今日社会面临的各种困境,我们真切地看到这种民生口号下的发展的严重局限,而要想使中国突出这种困境,必须“开启民权时代”,即从落实民权入手。可以肯定,中国今日如果没有民权的落实,民生的困局将无以解开。

从人类的历史来看,专制统治时期的帝王也经常祭出民生的大旗,经常以天下苍生为念,他们所讲意义上的民生就是他们对自己统治下的人民生活改善。这种专制统治下的民生犹如人们养猪改善猪食质量与猪栏环境一样,是无法提升到权利的高度的。也就是说统治者可以高兴时改善民生,亲民时提起民生,但无法上升到一种制度保障,而一旦统治者不高兴,那民众就不仅可能饥寒交迫,甚至可能生灵涂炭。这种带有统治者恩赐色彩的民生观,发展到今日被一些御用文人置换成“生存权为第一人权”的说词,进而成为唯GDP经济发展的依据,是不进行政治改革的跛脚经济改革的辩护词。

应该说中国社会在历经十年文革灾难之后,的确需要面对一个解决民众温饱的民生问题。在那缺吃少穿的岁月,设法通过承包责任制来达到改善民生目的,的确是当务之急,也是行之有效的民生之策。后来中国社会改革从农村进一步演进到城镇,由农业演进到企业,通过部分解放人民的生产劳动自主权,来达成了促进民生改善的目的。如果从1976年文革结束算起,中国致力于民生改善的努力至今已经36年。36年来中国民生的确得到了很大改善,如果仅仅从温饱住行的物资生活层面,中国民生发展可谓卓有成效。然而,中国在发展民生中出现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严峻,那种两极分化、环境恶化、资源枯竭、道德沦丧、官僚贪腐、司法不公、强取豪夺已经导致社会民怨沸腾,在公权力缺失监督情况下,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在发展口号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庞大的上访民众与群体事件,这显示着社会持续发展已经受到严重挑战。而导致社会整体危机的根由是公民权利没有得到保障,民权不彰势必导致公权肆虐,因此要想解决民生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就必须从落实民权入手,尽快让社会进入民权时代,通过民权来夯实民生之根,来固化民生成果,来提升社会制度文明,从而实现化解社会危机,走出民生困境的目的。如果在缺失民权的民生建设业已导致社会如此高危情况下,依然一味高喊民生,而不知或不愿尽快将社会导入民权时代,就是不正视问题,就是不想将民生发展的成果提升到社会制度建设的层面,不想将原本属于公民权利的东西归还于民,就是不想将社会建设落实到切实的人权保障上来,就是不想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这样势必导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社会最后陷入全局性动荡、血腥的灾难就在所难免。

为中国社会尽可能平稳、持续、少付出代价地走出今日困局计,中国社会应该立刻开启民权时代,以切实落实公民权利的方式来化解时下民生发展的困境。民间当此时刻,应该率先告别民生话语,以民权准则来衡量社会每一项政策与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在民权的语境中促进社会全方位转型。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