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农药品专利权 讨论延长

【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4日电)“专利法”修正案明年1月上路,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王美花今天透露,医药品及农药品若符合资格,未来专利权保护期间可望从20年,最长可延至25年。

智慧局今天举行“2012第五届两岸专利论坛”,包括智慧局长王美花、中国大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等人与会。

智慧局法务室主任林清结表示,专利权期间过去无法申请延长,但因医药品和农药品部分,在拿到专利权后无法马上实施,必须向卫生署或农业委员会申请许可证才能量产上市。

林清结指出,专利权保护期间目前是20年,假设未来业者向卫生署申请许可证时耽误 2年的时间,专利权可望申请延长至22年。

林清结表示,业者若申请延长,代表这项专利要进行临床实验,不过这些临床试验对申请许可证来说是否必要,未来计划先送请卫生署及农委会确认,若有必要,才准延长。

王美花透露,医药品及农药品专利权期间延长基准目前还在与农委会、卫生署等单位进行最后确认。

林清结表示,未来经济部将会衔卫生署、农委会发布。他强调一定会在12月底前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