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评管理规定 欧盟达成协议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布鲁塞尔27日法新电)欧洲联盟内部市场执委巴尼耶今天说,欧盟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已就管理信用评等机构的新规定,达成折衷协议。

巴尼耶(Michel Barnier)发表声明说:“我欢迎今天能就管理信评机构的额外规定达成这项重要协议,以期减少对信评的过度依赖,消除利益冲突,并建立一个民事责任机制。”

他又说,这些机构“在为主权国家评等时,必须更为透明”,同时“遵守主权评等的时机规定,在主动公布主权债评等时,须对公布时机提出解释”,以避免破坏金融市场稳定。

执委会期望新法规可在年底前,由欧洲议会及27国领袖组成的欧盟理事会通过。(译者:中央社罗苑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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