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携2幼女赴黄泉 莽父判刑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0日电)李姓男子不满妻子想离婚,竟强行带走两名幼女,想先杀孩子再自杀,所幸及时被警方查获;法院依预备杀儿童等罪判11月徒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李男与妻子婚后育有3岁、5岁的两名幼女,他多次对妻子言行不当,两人长期感情不睦,李妻向法院声请保护令获准,又提出离婚。

李男为了宣泄恨意,计划先杀害两名女儿再自杀,在8月间留下遗书盼和孩子一起火化,又写着“在生的时候,被迫离开孩子,死了我要和孩子在一起”,并交代亲友帮忙处理后事,随后预藏瓦斯桶、水果刀开车南下高雄。

李男到了妻子公司后,经过一番拉扯,拿着装辣椒水的防狼喷雾器喷洒妻子眼睛,并强行开车带走两名女儿。但他看到小孩后下不了手,反而带小孩去游乐园玩,晚上借住友人家,警方循线查获时李男正哄着女儿睡觉。

法院审理时,李男坦承不讳,对脱序行为深感后悔,觉得愧对家人。法院认为李男以子女当报复工具,依预备杀儿童罪、违反保护令,判处11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警方呼吁民众珍惜生命,若须咨商或相关协助可拨生命线专线“1995”或张老师服务专线“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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