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文涉贪案 检方提上诉

【新唐人2012年10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19日电)立委陈明文被控于嘉义县长任内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经嘉义地方法院判决无罪后,检方不服,今天提起上诉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明文被控于嘉义县长任内,泄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标,涉嫌图利厂商,嘉义地检署依图利等罪嫌起诉陈明文、前县府水利处长陈殿宝、厂商赖文正等人。

嘉义地方法院9月27日宣判,法官以赖文正受到调查官“以有善意回应能交保”的利诱,才做出不利于陈明文的陈述,并无证据能力,因此判决陈明文、赖文正无罪。

同案被告陈殿宝因负责主管监督污水下水道事务,法官认为他泄漏预算金额给厂商,触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消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减刑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

嘉义地检署接获判决书后,撰写17页的上诉书,指控陈明文将工程底价新台币6亿5400万元泄漏给厂商赖文正,致赖文正2天后以低于底价20万元得标等情事。

对此,陈明文回应指出,检方押人取供,却不知悔改,上诉是浪费司法资源,硬要把无罪办到有罪,政治意图太明显。

陈明文强调,在整个民雄污水厂执行过程中,他没有收受厂商任何一毛钱,也没有浪费政府公帑,更没有图利行为和泄密动机,他认为公道自在人心,司法终究会还他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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