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涉貪案 檢方提上訴

【新唐人2012年10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19日電)立委陳明文被控於嘉義縣長任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後,檢方不服,今天提起上訴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明文被控於嘉義縣長任內,洩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標,涉嫌圖利廠商,嘉義地檢署依圖利等罪嫌起訴陳明文、前縣府水利處長陳殿寶、廠商賴文正等人。

嘉義地方法院9月27日宣判,法官以賴文正受到調查官「以有善意回應能交保」的利誘,才做出不利於陳明文的陳述,並無證據能力,因此判決陳明文、賴文正無罪。

同案被告陳殿寶因負責主管監督污水下水道事務,法官認為他洩漏預算金額給廠商,觸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減刑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

嘉義地檢署接獲判決書後,撰寫17頁的上訴書,指控陳明文將工程底價新台幣6億5400萬元洩漏給廠商賴文正,致賴文正2天後以低於底價20萬元得標等情事。

對此,陳明文回應指出,檢方押人取供,卻不知悔改,上訴是浪費司法資源,硬要把無罪辦到有罪,政治意圖太明顯。

陳明文強調,在整個民雄污水廠執行過程中,他沒有收受廠商任何一毛錢,也沒有浪費政府公帑,更沒有圖利行為和洩密動機,他認為公道自在人心,司法終究會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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